<p id="hjjhh"></p>
    <track id="hjjhh"><ruby id="hjjhh"></ruby></track>

        <ruby id="hjjhh"></ruby>
            <p id="hjjhh"><ruby id="hjjhh"><b id="hjjhh"></b></ruby></p>

            當前位置:首頁 > 新聞資訊 > 財稅知識 > 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的5種無償借款,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的5種無償借款,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企業股東王總從公司借款100萬元,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答復:

            若是與經營無關,而且年底未還,存在20%個稅風險。  (代理記賬

            參考: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以下簡稱158號文件規定,對于個人股東從企業獲得的借款,在借款年度不歸還而又未用于生產經營,可以視為個人股東從企業取得的紅利分配,個人股東依照視為“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國稅發[2005]120號《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四)加強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借款的管理,對期限超過一年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借款,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征稅。

            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的5種無償借款,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情形二


            甲公司將1億元無償借給老板的關聯企業乙公司三年,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答復:

            需要視同銷售貸款服務,存在增值稅的風險。另外由于屬于關聯企業之間無償借貸,企業所得稅存在被稅務機關納稅調整的風險。

            參考: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百二十三條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或者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安排的,稅務機關有權在該業務發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進行納稅調整。

            2、《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納稅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調整其應納稅額:融通資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過或者低于沒有關聯關系的企業之間所能同意的數額,或者利率超過或者低于同類業務的正常利率。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的5種無償借款,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情形三


            甲公司向股東王總無償借款1000萬元,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答復:

            增值稅上不用視同銷售貸款服務,沒有增值稅的風險。但是由于屬于關聯交易,個人所得稅上存在征收20%利息個稅的風險。

            參考: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于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的5種無償借款,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情形四


            甲公司無償借款給員工1000萬元,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答復:

            需要視同銷售貸款服務,存在增值稅的風險。并且個人所得稅上存在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參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的5種無償借款,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情形五


            甲公司無償借款給乙公司1000萬元,甲公司與乙公司屬于同一集團旗下的子公司,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答復:

            由于屬于集團內部之間借款,增值稅上免征增值稅,但是企業所得稅存在關聯企業之間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有被稅務機關核定應稅所得額的風險。

            參考: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等16個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凡已經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詳見附件1。其中包括《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文件。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征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百二十三條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或者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安排的,稅務機關有權在該業務發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進行納稅調整。

            3、《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納稅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調整其應納稅額:融通資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過或者低于沒有關聯關系的企業之間所能同意的數額,或者利率超過或者低于同類業務的正常利率。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中國會計視野,如有不妥,請聯系刪除。

            轉發于:https://www.toutiao.com/a7018060680209220109/?log_from=80b5ecafe8fb8_1634025729819

            公司地址

            • 杭州市下城區總公司:下城區朝暉路209號中山花園風荷苑5E室
            • 杭州市拱墅區分公司:拱墅區大關

            杭州福道財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浙ICP備20000906號-5 網站地圖 技術支持:從信網絡

            浙公網安備 33010502006727號

            欧美一区二区三区美人_亚洲AV无码无线在线观看_亚洲乱码AV中文一区二区_国产精品永久免费视频

            <p id="hjjhh"></p>
              <track id="hjjhh"><ruby id="hjjhh"></ruby></track>

                  <ruby id="hjjhh"></ruby>
                      <p id="hjjhh"><ruby id="hjjhh"><b id="hjjhh"></b></ruby></p>